本报柳州讯 (记者石红星 通讯员邱胜凯) 柳州一消费者将新买的手机电池放在牛仔裤后面裤袋,却突然听到身后传来“啪”的响声,同时有一股黑烟冒了起来。他伸手一摸,手马上被烫起了水泡,而屁股也被手机电池炸脱了皮……
4月13日上午8时许,市民邬先生正准备出门办事,就发生了上述的一幕:屁股着火了!他赶紧将裤子脱下,发现裤袋已经被烧了一个拳头大的洞,他赶紧将火扑灭。
随后,邬从被烧穿的裤袋里找到了一块已经烧焦的手机电池,原来是他放在裤袋里备用的手机电池发生了爆炸。从镜子里,他看到自己的左半边屁股被炸得脱了皮,疼痛难忍。他不得不跑到柳州市人民医院向医生求助。经检查,医生发现,其左臀局部创伤面约8×6厘米,部分表皮剥脱,还有少量血渗出,当即给其做了处理。
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邬先生说:“幸好这块电池没放在前面裤袋,也没有装进手机里,如果是在拿手机到耳边通话时发生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他说自己现在都不知道把手机放在哪里比较安全,只好整天提着个塑料袋装手机,汽车节油器。
这块电池是3月24日邬在柳州市文笔路明球移动通信专场新买的金鹏S2000手机随机配置的原装电池。才使用了十多天,就出现了这种意外。邬认为是手机质量有问题,于是来到该专场,节油产品,要求商家赔偿相关损失。然而,商家却表示,除非邬能经过权威部门鉴定,证明电池爆炸确实是因质量造成,否则他们只能赔偿他一块新电池。
邬先生对商家的说法不能接受,4月14日投诉至柳南工商分局,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医药费、裤子损坏费、误工费等共计3500元。
对于这起消费伤害投诉,工商部门目前已经介入调查。
相关的主题文章: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